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业产值申报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在蓉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产值申报管理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经济数据依据,促进成都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业产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含外地入蓉登记备案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产值统计、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对涉及的项目产值进行专项统计、申报,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二、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含外地入蓉登记备案企业)每月4日前,应按要求登陆“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系统”(www.cdxinyong.com)公司版,如实完成企业上月完成各项建筑业总产值的申报。
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等相关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含外地入蓉登记备案企业)每季度后6日前(即每年1月、4月、7月、10月6日前),应按要求登陆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www.lwzb.cn)网,进入页面左侧的“企业用户入口”下的“一套表企业填报登录(万峰),如实完成企业上季度各项建筑业总产值的申报。
三、市建委和市统计局将加大对企业全面如实申报建筑业产值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申报数据的系统联网比对,对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的企业,市建委、市统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成都市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对责任单位予以重点监管,记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实行成都市市场禁入。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都市统计局
建筑企业资质网(www.sc-zizhi.com)


























